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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档案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15-04-29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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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档案工作指示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收官“十二五”、谋划“十三五”的承接之年。档案工作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找准档案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2015年我市档案工作要围绕全市实现“两个基本”、建设“四个示范区”的总目标,以建设档案工作强市为方向,全力抓基层基础、抓法治规范、抓深化服务、抓安全保障、抓队伍建设,扎扎实实打基础,兢兢业业求突破,转变作风,务求实效,突出重点,一抓到底,努力实现更高起点上的新发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两办”文件精神
    1、加快建设法治档案。档案是法律凭证,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档案的全面支撑。一是要为法治宁波建设服务。建立、健全各方面的档案,提供档案服务,为法治宁波建设提供真实、系统的档案凭证。特别是要加强重大决策、执法活动、司法活动、征信领域的档案管理,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做好行政决策、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档案工作,加强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归档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财产权属和公民权益档案资源体系和利用体系,做到凡是对国家、法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具有法律凭证价值的档案,都要建立起来并收集好、管理好、利用好。发挥好档案存史记忆功能,主动记录法治宁波建设的生动实践,同时也要挖掘历史档案中蕴含的法治精神,开展以档说法,提高社会法治意识。二是要依法治理档案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档案法规标准制度建设,做好档案法规制度的废、立、改。要规范档案行政执法机制,将“四张清单一张网”作为依法履职的主突破口,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开展工作,加强档案行政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档案执法力度,提升监管能力。要重视引进社会力量,支持中介机构、专业机构参与档案事务。
    2、全面推进《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通知》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绘就了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我市档案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有利于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在党委、政府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清醒认识新形势下我市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利于准确把握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明确档案事业发展方向;有利于强化档案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档案工作的职责,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优化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提高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通知》出台的重要意义,以学习贯彻落实《通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要同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结合起来。在全面总结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找出工作差距,找准薄弱环节,抓紧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贯彻《通知》的具体办法措施,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要同编制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把《通知》的要求、任务、措施体现在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规划引导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
    (二)夯实档案工作基础
    1、加强档案资源建设。要坚持《档案法》确定的档案集中统一管理这一基本原则,以档案的齐全完整为重点,依法依规推进单位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档案移交进馆工作。根据《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和《浙江省重要民生档案参考目录》,加强民生专业建档管理和民生档案资源整合,提升馆藏民生档案比例。要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推进“三重一特”优质档案资源建设,继续实施境外宁波档案资料征集抢救计划。进一步加大档案征集工作力度,完善档案征集网络,继续做好著名人物档案征集工作。加强对外合作和民间参与,有计划地开展新闻照片、老照片征集工作。
    2、加强档案馆基础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档案馆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档案馆基础业务专项检查活动,推进档案馆基础业务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国家档案馆综合实力。开展档案优秀利用案例评选活动。挖掘馆藏资源,开展馆藏“晒宝”活动。市档案馆要加快推进改造工程建设。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已动工建设的,要严格按照档案馆建设规范标准要求,抓好功能建设和工程进度;未达到标准的,要严格按照“十二五”规划目标督促落实;已建成新馆的要强化“五位一体”功能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档案工作规范
    1、做好档案工作规划。继续落实好“平安浙江”档案安全考核工作。抓好“十二五”规划的落实,力争完成目标任务。精心编制好档案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争取把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政府规划编制体系,以党委、政府名义或与发改部门联合发文,把档案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要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相关专题规划。如档案馆新馆项目要争取纳入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要争取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规划。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项目带动,加强对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调研,找准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思路和措施,提高规划的引领性、可操作性。
    2、加大档案执法力度。要按照依法治档的要求,继续开展民生领域的档案执法检查,加大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通报典型案例。做好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督查回头看,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规范运行,依法管理全社会档案工作。市档案局要做好迎接市人大执法调研活动准备工作。
    3、统筹推进基层档案工作。提高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继续抓好国家8号令、10号令的贯彻实施,抓好《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修订完善工作。提高各单位现代化管理水平,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加强对机构改革单位档案归属、流向的监督指导,明确档案处置方案。抓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档案工作。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省级巡检迎检工作。继续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加强验收后的日常督查。继续夯实行政村及社区档案工作基础。创新乡村档案管理体制,推进乡村档案馆建设。继续实施城乡档案信息共享工程。加强开发区档案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即将出台的《开发区档案工作规定》,抓好宣传贯彻,选好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巩固提高民生档案工作,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四)提高档案服务能力
    1、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档案资源优势,主动提供服务。中央领导同志对历史档案的开发利用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进一步挖掘档案利用潜能,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为现实需求服务。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积极主动做好档案服务利用这篇大文章。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市档案局将举办“日军侵甬细菌战始末”展览,各地也要结合实际,通过档案发布、档案编研、举办展览等各种方式,开展相应活动。要主动紧跟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档案服务,为我市推进港口经济圈建设、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实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提供档案服务,结合宁波实际,研究港口经济圈范围内的档案工作合作机制。配合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展览。
    2、加强档案服务窗口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档案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拓展“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内容,根据需求选择适当的地区扩大合作范围。强化档案馆社会教育功能,继续推进国家级、省级中小学生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与有关民生档案保管单位合作,试点编制民生档案利用服务手册。推出一系列查档服务便民措施,打造档案查阅服务品牌。
    3、加强档案文化建设。继续全面实施宁波记忆工程,主动融入文化礼堂建设,完善“乡村记忆示范基地”和“企业记忆之窗”示范点建设,推进地方特色档案文化建设。组织档案馆开展“档案文化角”创建活动。加强档案文化精品建设,编辑出版《记忆宁波2014》、《灵桥史料选辑》,举办“灵桥的前世今生——灵桥档案史料展”。加强档案宣传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国际档案日”系列活动,通过举办档案辩论赛、走进农村文化礼堂、档案巡回宣传、档案文化论坛等活动,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做好宁波档案征集微信平台维护,丰富信息内容。
    (五)强化档案安全保障
    1、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贯彻实施《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按照《全市档案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完成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各重要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工作。按照《关于加强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建立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综合档案馆局域网。开展全市档案信息安全检查。继续实施综合档案馆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制度,继续做好备份基地建设管理。
    2、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严格执行档案开放利用审核程序,加强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确保档案在开放利用中的安全。利用档案时,已有复制件的一律以复制件提供利用,还没有复制件的,应及时复制提供利用,档案馆(室)原件借出利用的,一定要办理手续,及时催还。严格规范数字化外包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灾害应急机制,全面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双追究”。
   3、大力推进数字档案馆(室)规范化建设。召开全市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工作会议,贯彻《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和《数字档案馆测试指标体系》,全市综合档案馆3-5年内全部完成规范化数字档案馆测评。做好数字档案室建设和虚拟档案室指导推广工作,继续开展示范和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加快基层数字档案室建设步伐。继续对县(市)区综合档案馆及市直单位档案的档案数字化情况进行通报。根据数字化5年规划,加快推进馆(室)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进程。继续做好电子档案的接收试点工作,推进档案科技项目研究和应用,试点开展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归档。
    4、继续推进档案登记备份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适时推进全市电子文件归档、数字档案室、登记备份系统一体化应用。继续开展省规范化档案登记备份中心创建,推动业务工作“三统一”,即业务指导标准和接收进馆要求统一,登记备份和接收进馆要求统一,档案室日常业务工作和接收进馆要求统一。市、县两级基本完成进馆单位室藏重要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转换和备份工作。有序推进重要涉民专业电子档案与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备份工作。开展重要业务数据灾备应急演练。
    (六)提升档案干部素质
    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中共中央办公厅时提出的“五个坚持”为指导,从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教育,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廉洁意识融入档案干部自身修养的全过程,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双比”活动成果,强化职业精神。通过参与全省档案系统“浙江档案人应该具有怎样的职业精神”大讨论,提炼出档案工作者的职业精神。结合组织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强化档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大对基层档案员培训力度,继续举办档案上岗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班,试点开展网络教学。争取与有关高校合作,组织档案系统领导、业务骨干接受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进修、职称考试、技能比武,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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