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国际档案日

      1948年6月9-1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会上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ICA全体成员在于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宁波市档案局关于组织开展“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09 ] 

各区县(市)档案局、市城建档案馆、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17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主题

    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

    二、活动组织

    征文活动由国家档案局主办,中国档案杂志社承办,安徽宝葫芦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国家档案局成立征文评选委员会,负责征文的评选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

三、征文内容

    征文要围绕“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主题,充分反映档案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价值,充分反映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独特作用,也可结合档案征集、编研、利用等业务工作中的见闻和感悟,展现近年来档案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提出进一步推进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文要求

    1.原创首发,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健康向上。

    2.体裁不限,文字简洁,篇幅2000字以内为宜。来稿文尾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级、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3.要求各区县(市)各报送15篇及以上,市城建档案馆3篇及以上。市直各单位以档案协作组为单位进行组织,每个协作组1篇及以上,于201763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档案局法规宣教处,由市档案局集中报送国家档案局。

联系人:戴一峰,联系电话:87186958。投稿邮箱:nbdazk@126.com

    五、征文评选

    此次征文活动,国家档案局将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和证书。征文活动主办方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文章进行评审,10月公布获奖名单。《中国档案》杂志及中国档案网将陆续刊登优秀文章。市档案局也将对报送的征文参照《宁波档案》杂志录用稿件稿酬标准给予适当奖励。

    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作品存在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作品评选资格、取消报送单位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投稿人承担。

“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征文活动是今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征文创作,进一步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

 

宁波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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